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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分类分批推进复工 实行报备制度
2020-02-07 10:45:04  来源:中国文化新闻网  作者:  分享:

  随着春节假期的结束,各地即将迎来复工潮。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副主任涂兴永在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第十二场例行新闻通气会上介绍,疫情发生以来,重庆重点医疗物资、重点生活物资生产企业逐步复产复工,能源保障企业一直处于正常生产,为全市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和市民生活物资保障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于重庆企业复工,重庆市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产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做好企业复产复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涂兴表示,各区县政府和园区根据企业疫情防控到位情况,按照城市运行和发展的轻重缓急,组织企业分批有序复工,并实行报备制度;疫情防控不到位的企业不得复工。

  复工的企业,可采取安排重要岗位人员返岗开展复工准备,本地员工先到位等分批复工的灵活措施。

  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物资生产企业,保障群众正常生活所需的企业,以及维护城市正常运行所需的企业(包括煤、电、油、气、运、讯等)要继续扩大产能、挖掘潜能、满负荷生产,努力提高医疗生活物资和城乡运行保障服务能力。

  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及其他涉及城乡运行、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疗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相关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单位等,要抓紧开工开业。

  其他一般企业在2020年2月9日24时后分类分批有序复产复工。企业复产复工前必须提交复产复工报备表、疫情防控承诺书,园区内企业向园区报备,其他企业向所属乡镇(街道)报备,个体工商户等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行业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涂兴永强调,复工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必须严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逐级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人;必须承诺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防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必须严格落实市外返工人员不少于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必须按照《企业职工疫情防控操作手册》要求,严格执行到位。(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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