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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阜城法院法官千里送达,成功调解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0-06-20 14:51:48  来源:中国文化新闻网  作者:  分享:

近日,河北衡水市阜城法院古城法庭法官唐东一行四人,赴千里之外的山东省高密市,成功调解一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1月20日,阜城法院立案受理王某某诉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分到审理庭后,承办法官唐东立即安排书记员打印相关法律文书,并向被告李某某邮寄送达法律文书。但邮寄部门无法投递,做退回原因处理,反馈的信息为家中无人居住且无法联系当事人。

唐东法官通过各种渠道获取被告李某某的电话号码后,再次邮寄送达法律文书,结果与上次一样未能成功投递,遂决定通过电话直接与被告李某某进行沟通。电话接通后李某某承认是本人,也认可拖欠王某某货款的事实,并辩称实为开办鞋厂的表哥所欠,但其以无固定住居,因工作需经常四处奔波,无法提供具体地址为由,拒绝法院工作人员邮寄法律文书。唐东法官及书记员并未因其不配合工作而放弃,而是经常性通过电话做李某某的思想工作,但始终未能如愿。

该案因疫情的影响,直至6月份一直未能送达。随着疫情防控严峻形势的缓解,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决定去被告住所地直接送达法律文书。2020年6月15日,承办法官唐东一行四人清晨5点出发,经过六个小时的长途跋涉到达被告李某某的所在地山东省高密市。四个人一边吃饭一边与被告李某某电话沟通,抓住其声称实为表哥欠款的突破点,做其思想工作争取其配合。

下午14时许,被告李某某来到约定地点,签收了法律文书,圆满完成送达任务后,唐东等人并未就此返程,而是进一步了解案情。得知被告是在为表哥王某某管理鞋厂期间,因履行职务而欠货款,其表哥王某某为政法机关工作人员。唐东法官抓住王某某身为政法人员,便于沟通、素质较高,且碍于社会情面的特点。向李某某主动提出让其联系王某某见面调解的意见。在李某某的带领下,法院工作人员顺利找到王某某,亮明身份表面来意,王某某表示认可李某某反映的事实,并愿意配合调解工作。在原告作出部分让步的情况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该案圆满解决。(作者:史汉勇、唐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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