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市武强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集中学习贯彻“三个规定”“实施办法”“工作细则”文件精神。
为贯彻落实省检察院丁检对高检院印发《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批示指示精神,从严执行“三个规定”,进一步筑牢干警依法依规履职思想防线,4月17日下午,武强县检察院院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贯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及《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以下简称“三个规定”、“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并由检务督察负责人对文件内容及上报时间节点做了详细的解读。
会议要求:以分管领导为单位,及时组织引导各部门干警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提高全体干警依法独立公正履职意识,准确把握文件内容,加强自我监督和约束,全面如实报告有关事项,全力解决“零报告、少报告、漏报告”问题,检察长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填报,切实推动“三个规定”贯彻执行。
会议强调:一是强化统一领导,将“三个规定”、“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作为政治学习和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把事关“三个规定”的记录填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及时开展岗位教育,将执行“三个规定”与全院开展的“守规矩、扬正气、强担当、比贡献”作风纪律集中整顿月活动紧密结合,持续引导,使重点岗位人员自警自省,慎用手中权力,自觉地遵守好、贯彻好、落实好“三个规定”的内容,在全院营造如实填报、及时填报的浓厚氛围。
二是强化监督指导,综合运用调研、检务督察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执行“三个规定”的指导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上报“三个规定”台账,在警示教育大会和全体党员干警会议上通报违法违纪行为,让每一位检察干警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使不能过问案件、不敢干预司法、不当接触交往成为一项必须遵守的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成为检察干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强化责任传导,坚持把办案人员干预、插手、违反规定过问司法办案活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考评中,时刻将纪律规定印在心中、挺在面前,对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坚决零容忍,为维护公平正义和确保公正司法办案提供保障。截至目前,院主要领导已带头填报3件。(作者:闫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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