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一起市民投诉,反映某景区停车场多收停车费,称10月19日早上7点在该停车场停车,根据停车场收费公示牌显示,该停车场为按次收费,早8点至晚8点为白天时段,收费为10元/次,晚8点至第二天早八点为夜间时段,收费为6元/次,但投诉人上午10点30分离开停车场时扫码付款被收取16元,投诉人认为停车场收费超过公示标准。
接到投诉后,市场局价格检查科立即展开实地调查,对该停车场的收费系统进行了仔细核查,发现该停车场的收费系统的收费标准为跨时段停车,收取两个时段的停车费。
根据《南京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次收费停车场,停车收费跨越两个时段,其中一个时段停车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按照进入停车场的时段收取一次费用,所以停车场收费违规。
工作人员向该停车场负责人详细讲解了政策,并要求对违规情况立即整改,及时清退多收停车费用10元。负责人表示会立即整改,严格按照规定收费。工作人员将情况及时告知投诉人,停车场退还了多收费用。
在此提醒市民,在停车场停车时,要仔细查看停车场收费公示,了解收费标准;在按次收费的停车场停车,尤其是跨时段停车时,记清进入停车场的时间,确定自己应当缴费的额度。如遇到多收停车费的情况,可通过12315热线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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